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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我于2004年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手机套专利一件,每年都交了年费,但一直没有转让出去,最近我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我的专利产品,我想维护我的权益,您能帮我吗?

2018-08-13 1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有一定结构和形状的产品可以申请专利。 在取得专利权后,该产品即为专利产品。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 当专利权人发现他人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专利产品时,可以向当地知识产权投诉,也可向法院启动诉讼 但对于实用新型专利,通常会先被要求提供其相应的检索报告,以初步证明其专利稳定性,之后才能启动相应程序。
  •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 总结三点缴纳专利年费注意事项:  
    1.专利年费的减缓  在专利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年费。如:授权日在第三个专利年度内生效,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自第六年起则按全额缴纳年费。  
    2.缴费届满日如是法定节假日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专利年费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推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期限日。  
    3.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规定  专利届满之日起后的六个月可以补缴年费,但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年费滞纳金不足的,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的缴费时段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年费滞纳金。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的,专利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  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7月5日至8月4日,滞纳金为30元,但仅缴纳25元。缴费人在8月6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在滞纳金时段的标准10%缴纳,滞纳金应为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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