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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受伤期间,有发放工资这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 2019-09-16 1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无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
  • 误工费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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