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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房子以后卖需要交百分二十的税?

房产纠纷 2019-09-18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房屋赠与子女需要哪些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房屋赠与的书面条约。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干系;
    3、赠与的来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目和根本状态、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举动的意思表现;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署名或盖印、署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凭据法律部、设置装备部署部《关于房产登记办理中增强公证的团结关照》的划定,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举动产生地公证处受理。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住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全部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产业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产业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团体全部的,应提交该团体构造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全部的,应提交国有资产办理部分答应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办理机构申请变动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子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户型平面图;
    4、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查对);
    6、契税收条。
    四、赠与人将房子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为准。要是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条约,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凭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百姓法通则〉多少题目标意见》第128条划定,也应当认定赠与建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 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 房屋赠与协议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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