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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的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纠纷 2019-09-18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
    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 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是指抵押人以买卖、赠与和遗赠等方式而移转抵押房地产的产权。房地产抵押后,抵押人只是以房地产的交换价值为抵押权人设立了担保,但并未改变抵押房地产的原来产权,抵押人仍然有权转让抵押的房地产。但由于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涉及到抵押权人的利益、受让人的利益和抵押人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对此作出规制。我国的法律对此规定得比较繁杂,以下分述之:  
    1、依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房地产可以被转让,但是,抵押人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  
    2、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如果抵押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转让抵押的房地产时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并规定,抵押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并在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这样,就使得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转让抵押房地产的行为并不是必然无效。  
    3、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房地产抵押物的无偿转移,包括赠与、继承和遗赠,对抵押权不生影响,抵押权人仍然有权就该房地产的价值优先受偿。  
    4、依《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城镇房地产的抵押,不包括地上无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必须经过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同意,才能转让或出租。
  • 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只要有要约和承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发生纠纷的情况,所以一般就要约定详细点,主要防止纠纷发生的可能。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一个合同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就是买卖物;
    3、数量;
    4、质量;
    5、价款;
    6、履行期限、方式和地点;
    7、违约责任;
    8、纠纷处理方式。
    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总之合同要审查好,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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