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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刑事案底会影响买房买车的贷款

债权债务 2019-08-30 18: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车按揭贷款,即车辆抵押贷款,是指使用车辆作为抵押物,担保贷款的来偿还,如果到期不能归还贷款,银行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车辆,以拍卖款优先获得偿还。
    所以,如果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车辆将会被法院收走,用车辆的拍卖、变卖款偿还银行贷款;如果拍卖后,有剩余的,会退还给贷款人;如果拍卖后没有尚不足以偿还贷款的,贷款人还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 1、案底一词,一般讲的是犯罪记录。如果没有起诉,当然不会有罪,也就没有犯罪记录。
      
    2、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3、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 汽车贷款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汽车消费贷款是银行对在其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购车者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的一种新的贷款方式。贷款买车就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实际上就是借金融机构的钱来买车,但是金融机构要求买车人必须付一定比例的首付并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须要满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车的要求才可以。
    贷款买车需要按时还款,不然容易征信信用下降,还可能被银行诉讼追讨债务。
  • 购房贷款找不到担保人的,可以找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如果不愿意找第三方担保公司,则只能与开发商或售房方协商退房事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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