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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电梯的商品房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合同 2019-09-16 12: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广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广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办公楼(写字楼)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5元;   三级:每平方米10元;   四级:每平方米6元;   五级:每平方米4元;   
    (二)商场(商铺)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8元;   三级:每平方米11元;   四级:每平方米5元;   五级:每平方米
    2.50元。   上述收费标准为综合服务收费的最高标准,物业管理公司须按广东省物价局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凡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相对减低收费标准。   获得省以上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按省规定上浮幅度上浮。获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10%。   工业区(厂房),各类按优质优价原则确定收费标准的,其成本利润率按不超10%核定,商场比写字楼收费标准提高幅度不宜超过50%。   住宅小区(楼宇)内符合规划要求的办公、商业用房的收费标准可高于同类住宅,其中多层建筑办公用房不宜超过100%;商业用房不宜超过200%;高层建筑办公、商业用房不宜超过50%。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协商确定后,报分管物价部门备案,并需领取《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和按规定进行收费年审。   上述收费标准已包括代收水电费、上门收垃圾、防盗门维护等专项服务。
  •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第五,公平原则。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物业管理资者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要有相应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一级要求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级企业是3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则需50万元以上即可。
    2、要有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高级的管理人员也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一级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80%以上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二级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60%以上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三级的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50%以上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3、一二级需要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三级企业如果没有两种以上类型的物业则需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要占相关的比例,不同的资质等级有不同的基数比例。
    三级资质则无要求。
    5、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6、一二级企业资质要求相关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手语的相关的称号,一级要求获得20%以上,二级要求获得10%以上。
  • 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  
    一、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应具备如下要素: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三)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四)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五)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为交付条件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的约定为交付条件标准。  
    二、在交房的流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检查开发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检查入住房屋是否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在入住前向开发商提出,重新核对。  
    (三)核实面积误差。如有疑问及时提出,要求开发商给予解答。确认房屋面积的总价,多退少补。  
    (四)检查房屋质量,如有问题应在验房单上注明,对于主体结构应在入住时向开发商提出,情况严重的应要求开发商处理完毕后再入住;非结构问题应和开发商共同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承诺维修期限。  
    (五)对应配备的设施验收清点,逐项检验水、电、暖、气等设备的完好和使用状况,如有破损和短缺的应在验房单上注明并要求开发商确认更换的时间。  
    (六)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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