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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一级伤残鉴定需要多久

劳动纠纷 2019-09-16 07: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是几级伤残,不同等级标准不一样。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 交通事故一级残疾生活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期计算为最多20年,赔偿比例由法官酌定,一般为100%。赔偿总费用因各地收入水平不同,存在地区差异。
    以2012年安徽地区为例,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0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232元,不包括抚养费、医疗费,以月工资3000元计算,如有护理依赖,按城镇标准可赔偿125万元左右,农村标准可赔偿10万元左右。
  • 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和伤残鉴定两者是可以同时做的。
      
    1.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医疗机构是属地管理。先申请县市区卫生局组织鉴定,如有异议,于2月内在申请省级鉴定。
      
    2. 如果是民政的伤残鉴定,一般到所在当地开证明,到民政局申请进行专业的鉴定,到民政指定的医院检查. 一般要有相关治疗的检查结果或病例. 如果是肢体残,那么到医院检查即可.
      二者的鉴定机构是不一样,所以可以同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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