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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一母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 2019-08-31 10: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用地单位应按下列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园、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省辖市郊区按年产值的六倍补偿;其他市郊区、工矿区和县辖镇按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其他地区按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每亩主产品年产量的15-20%计算。   征用未结果的果园比照一般果园年产值的60-80%计算。
  • 占地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占地的用途、类型来决定,常见的有征地、临时占地等等。以永久性占地补偿标准为例:
    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1、全省平均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已调整为每亩
    3.12万元。更新后的全省平均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300元,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两项平均补偿倍数为24倍。平均每亩补偿费较2009年省政府公布的
    2.57万元提高5500元,提高幅度为
    21.4%。
    2、调整更新标准适用于省内除基本农田以外的集体农用地,非农业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农用地时,根据土地所在县(市、区)的区域位置确定征地年产值和补偿倍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最高的是太原市,为53550元/亩,征地补偿平均标准最低的是大同市,为20493元/亩。  标准调整只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费用。
  •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前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后两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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