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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出让的科教用地能办理抵押贷款

综合法律 2019-09-03 13: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购房按揭贷款需提::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全部购房合同;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 二手房转按揭贷款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办理程序主要包括: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我国担保法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将抵押物的登记分为两种。凡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必须进行登记,不等记抵押合同不生效;以其他财产作抵押的,当事人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抵押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效力,但非经的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此即登记对抗主义。
      所谓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指抵押合同依当事人的合意成立后,对于第三人而言,非经登记者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不能主张其有效,此时若抵押人将抵押物转移,对于善意取得该物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权人及时清偿债务。
  • 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是要求有担保人和抵押物的。
    一般来说,没有明确规定说贷款人必须提供担保,之所以需要提供担保,是因为银行怕贷款人资质不好,存在风险。如果贷款人资质较好,就没有必要提供担保。
    贷款人也可以提供必要的抵押物,可以用房产,汽车,在有抵押物的情况下,申请贷款会容易些。
    《担保法》已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
    银行贷款对信誉好的客户可以发放信用贷款,但对个人住房贷款来说,必须要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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