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休息日补休后还需要发放加班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9-15 20: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 公司没及时给员工加班工资,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以为只要推脱到两年的期限就可以不用在支付。这种想法就是大错特错的,员工们也不要被公司误导了,其实,公司每找一次推脱的理由,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那么实际上的诉讼时效就是到最后一次推脱的时间后才又算起。
    当然了,要是发现公司一再推脱的,建议也就别相信对方的言辞了,还是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 双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除了双休日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是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职工遇到第
    一、三种情况,单位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就是违法行为。市劳动部门认为,根据《劳动法》,加班工资应高于平时正常工作的工资报酬,给补休单,只能反映加班收入与平时工作收入同等。显然,非休息日加班,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商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