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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日夜施工噪音扰民赔偿金额多少?

争议解决 2019-09-18 12: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噪音损害赔偿之噪音污染行为的认定不以违法性为前提: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环境污染事实的认定应当以违反国家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相关规定作为前提条件。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该条并未将违反环境污染法规作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具体的赔偿标准,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具体根据当事人的损失,双方协商来进行。
  • 施工噪音扰民了,最起码是不合理的,你说的情况国家没有相关法律确定是不是合法。但你可以要求小区物业去和施工单位沟通,如果沟通不了,那就去环保局投诉他们。声音污染归他们管。
    若情况复杂或侵权人不肯赔偿的,可委托专业噪音扰民律师协助处理,进行起诉,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物权法》也对此有明文规定,居民小区内开设此类经营性质的小店,将居住用房改变性质用于商业用途的,须征得相关利害人的同意,否则小区内不能开设经营场所。此外,外墙墙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如果要在外墙上安置排烟设施,须经过全体业主过半数的同意才能建设。
    对于违反《物权法》,改变房屋用途,产生噪声侵害到居民权益的行为,居民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起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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