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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到哪里去公证

离婚 2019-09-07 13: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与受理 第二条 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受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1、该监护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2、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规定;
    3、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在新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在出现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时,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想拿回孩子的抚养权,就要向法院说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等优越条件,最好说明孩子和对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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