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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欠社保养老金不给我们办退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9-16 2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下限为
    0.6,上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计算中,无论哪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 如果无法证明特殊工种,只能按正常退休年龄年满50岁退休。
      女职工年满45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是特殊工种。安装现行退休政策规定,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特殊工种的事实,原单位解体之时应当把相关证据提交人社局认定,没有认定的,档案里应当由相关证据证明,调整工资表、职工登记表、奖励令、调整岗位通知、任职文件、调资花名册、职工花名册等上面工种记载都是证明材料,有的装入个人档案,有的装入文书档案。
    有充分证据证明特殊工种事实的,且达到法定工作年限的,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不能证明的,只能安装普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退休。
      单位解体,文书档案会移交主管部门或档案馆,可以通过文书档案查阅每次调资花名册、每年职工花名册,上面一般有工种记载,可以作为证据。
  • 去参保的社保局办理退休,然后延长缴费,最多延长缴费五年,五年后还缴纳不满15年,一次性补足剩余年限后开始按月领养老金如果不愿意补交,可以办理退休时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后不能再按月领养老金(不建议这种方式)可以咨询参保地社保局,是否可以办退休手续前一次性补足剩余年限,属于各地社保局规定
  • 职工养老险居民养老险可衔接不可同时参保
    目前,市民就业越来越灵活。不少市民有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经历,对于能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疑虑。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两项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衔接,但不可以同时参保。
    曾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中断就业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不可以同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应停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既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两项保险之间可以相互衔接。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两项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相互折算,个人账户可以合并计算。
    但对于按15年一次性缴费或补足缴费的,缴费年限不能相互折算。
    交社保没满15年,60岁退休能领养老金吗?目前社保中的养老保险是需要缴纳满15年才能够继续使用,如果没有缴纳满15年是不能够发放养老金。
    交社保没满15年又想要领取养老金也有相应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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