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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房产纠纷 2019-09-10 17: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 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
    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
    2.2万元以下;
    3.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 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 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售房者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符合转让的条件
    3、所购房屋没有被查封或设定抵押权
    4、房屋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房权
    5、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的文件如下: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宅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国家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最终目的就是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但是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划定过程中,却把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挡在了保障性住房的门外。北京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受到各种限制,申请流程也比较复杂。如果您想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咨询相关房地产的律师,他们会告诉您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怎么申请,这样可以为您减少许多困惑。
  • 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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