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06年3月10日19时40分在工作时间内,我和同事李某去仓储科对面的厕所方便,一会叉车工薛某开着叉车也来方便,在返回的途中我就站在叉车的双叉上,当时风沙很大,单位的路灯也未开,叉车行驶的速度较快,就开上了倒牙,就这样我被摔倒在地,被双叉把左腿弄的骨折了,后来单位给我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且也给我报了工伤,现在已经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了.我的级别是九级.现在已经又从新回到了岗位上.可是我的腿实在是难以承受这份工作.几次让单位协调都没有结果.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08-13 2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鉴定工伤应在伤势稳定之后尽快去做,工伤鉴定申请应在一年之内。
  • 不算工伤。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因工作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