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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老员工被辞退,能获得多少补偿金。

合同纠纷 2019-09-13 14: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所支付的补偿过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如果单位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等情形将你辞退,通常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2011年7月1日前未上的社保,如按当地社保规定,能补缴的,可要求补缴,不能补缴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2011年7月1日后的未上社保,可要求单位补缴。
  • 职工被辞退,也就是解除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到辞退(解除合同当月为止),从解除合同的次月开始,自己缴费,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每年工作年限发给一个月工资,没有其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欠缴社保情形的,可以通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补缴,如果无法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相应的补偿。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1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40条,没提前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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