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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9-09-07 1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提出起诉,通过法律程序离婚。 诉讼离婚。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走的程序。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 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所以友情提醒一下,你要诉讼离婚一定要注意写清楚离婚的理由,例如对方有婚外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或者遭受家庭暴力等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 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②调解。③开庭审理。
    (3) 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先由当事人双方先自行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以及达成的离婚协议,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定是否准予夫妻俩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在庭审时候,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在工作日内到法院立案庭登记立案。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结婚证、并预交诉讼费用。
      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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