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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和保险公司谈车祸人员死亡理赔

保险纠纷 2019-09-06 1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现交通事故时,导致人死亡了,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理赔,要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车辆及驾驶员的责任,要看该车上有什么保险,每种保险的理赔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而机动车辆死亡事故的理赔流程:
    1、出险报案: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尽早报案。
    2、损失确认: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3、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单证: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死亡证明书、一次性赔偿凭证、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4、领取赔款: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 车祸保险理赔需要以下材料:
    1、保险合同;
    2、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受益人需要于申请书签名);
    3、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证明(包括出院小结和所有费用单据);
    5、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 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 根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经销商则表示,代位求偿的前提是第三者对保险标的存在损害行为,其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没有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且鉴定结论并没有明确指明系车辆质量缺陷导致火灾,更没有排除使用不当或者老鼠等动物撕咬导致自燃的可能性。
      所谓“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该行为并不局限于因过错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根据鉴定结论,可认定投保车辆自燃是车辆本身零部件自燃引发的,被告作为销售方应对所售车辆自燃后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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