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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多久通知公司

合同纠纷 2019-09-07 14: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30天的额外补偿工资,可以不提前30天通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不论哪方不续签,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单位都应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提前通知,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通常是要提前一点通知是否续签,这样便于劳动者提前知晓用人单位的意愿。
    我国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在劳动者想要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应当支付劳动者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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