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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离婚分家产,自己不去可以吗?

离婚 2019-09-02 1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分家协议是有效的,协议应该受到合同法的调整,也就是说是债权,债权就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分家的协议,并非普通的协议,是关于物权的权属的分配方案,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判断,看能否按照物权的理论来抗辩,这样就绕过了诉讼时效了。
  • 家产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共有财产属于父母的,不属于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无权分割。但要注意不能将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当作家产分割。


    2、如果家产是父母与子女共同创造的,可按贡献大小分割。

  • 房子若明确只遗赠于他,则归属其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均等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配,当然也可以不均等,这个主要又男女双方决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来解决。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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