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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害赔偿费和被抚养人费用嘛

损害赔偿 2019-09-10 20: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赔偿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哪些不赔,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7、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哪些不赔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二)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三)因交通事故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注意事项:以上为法定的情形。至于法定以外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协商好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于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扶养费赔偿标准如下: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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