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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没有正规欠条,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9-02 13: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你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张了。
    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跑路了、玩失踪了,也要依法起诉。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请执行。
  • 尽量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找中间人调解。
      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身份证、起诉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
      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也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以后,即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了,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 你有欠你钱的人的有欠条和家住址,没有欠钱人的人身份信息,如果起诉,法院会要你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才会受理的。因为,被告的身份信息实际上也是证据,只有你提供了欠条上的借款人名字与身份信息一致,才能确定诉状上的被告就是欠条上的借款人。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人身份信息可以去被告所在地的派出所查处的,你只要告诉派出所的警官,是民事诉讼需要,一般情况下会向你提供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的。下面是法律规定民事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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