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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 2019-09-12 0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3.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 工伤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劳动仲裁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相似, 只是没有那么严格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但也包括仲裁庭调查(举证, 质证), 辩论和裁决等过程.第一步提出工伤申请,第二步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第三步工伤认定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第四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五步由社保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自愿承担,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发生争议,劳动者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才可以起诉到法院,是必经程序。
  • 工伤赔偿达成协议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就工伤待遇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后,发觉自身权益收到损害的,仍旧可以申诉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
      据了解,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未经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为受理案件的条件,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送达劳动者之日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

      另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双方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双方赔偿协议签订之日作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
    仲裁委员会在不以撤销协议作为前提条件,裁决用人单位补足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要准备一份证据材料清单,此清单作为证据来说非常重要,劳动者一定要认真准备。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11、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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