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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农村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拆迁补偿 2019-09-03 15: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 应根据你们协议的内容看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对方有违约行为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
  •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由拆迁办和开发商统一办理,房屋产权人凭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和取证通知书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取就可以了。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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