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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发生工伤,赔偿这块怎么走流程,工伤鉴定在哪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赔偿 2018-06-21 1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7、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工伤职工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工伤鉴定流程: 
    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一、
    二、
    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律师或当地劳动工伤鉴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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