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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异后,父亲贷款买了套房子。后来结婚,是买房后结婚的,有部分贷款是结婚后还的,都是爸爸还的,爸爸的工资还全上交给后母。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我是判给妈妈的,但和爸爸感情很好,他和后母结婚后没有小孩,后母原来的小孩也是判给男方的。请问:1、父亲百年以后房子属于谁? 2、后母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有3W元房贷是后母用公积金还的。如果加了后母名字,在他们百年之后,我能继承到多少?如果不加她的名字,房子又是如何分割? 3、父亲手写的遗嘱没经过公证是否有效?[[i] 本帖最后由 冰激凌1981 于 2008-6-15 09:48 PM 编辑 [/i]]

继承 2018-08-15 1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己手写遗嘱又叫做自书遗嘱,符合相关的条件是有效的,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担心效力问题,可以进行遗嘱公证。

  • 自己手写遗嘱又叫做自书遗嘱,符合相关的条件是有效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担心效力问题,可以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无需公证也有效。

  •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无需公证也有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形式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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