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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内部分为两个厂,我原在1厂12月3号我被调到2厂,让我在2厂培训一个月,合格化就留在2厂,不合格就退回1厂(不可能合格,因1厂与2厂的机器与管理系统完全不同),一个月后厂别再调到2厂,可现在没经我的讲一声就把我的厂别也调到2厂了(我感觉公司是在变相裁人),如果我被退回1厂或直接在2厂被开除,该如何赔偿我?我是06年1月入职的,我能得到几个月的赔偿?(这两个厂快要合并了,就是本来两个厂长现在还有一个了)不知道会对我有影响吗?

合同纠纷 2018-08-15 1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裁员,也就是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公司开除员工不一定有赔偿,具体要看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标准则是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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