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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生了第三胎,想过继给我,我膝下无子女,怎么办理手续

继承 2019-09-27 17: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下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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