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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刑事案件批捕七个半月,移交法院四个月,至今未开庭怎么回事

刑事辩护 2019-10-14 01: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在逮捕犯罪嫌疑后
    二、三个内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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