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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称A)将该房产租给一客户(简称B),B在该房屋注册了一家公司(简称C)并且B任董事长,在该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上注明:“在C公司成立之前,以B的名义签订合同。在C公司成立后,合同约定的B的权利与义务由C公司享有与继受,A不另行与C公司签订合同。B保证新公司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B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C公司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B方的权利与义务,由B方履行并承担相应责任。”而后C公司拖欠租金,我A将C与B作为两个被告一起告上法庭,诉请内容:要求两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诉请中没有要求B承担保证责任的内容。法院判决结果:C支付全部拖欠的租金。 判决书还写到:“鉴于B的合同义务已由C公司继受,则不应承担合同义务,A要求B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请,本案不予准许。” 现C公司已倒闭,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C公司用物品抵了一些债,所欠的余债无法还,C公司也没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因此法院下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判决书生效至今5个月,裁定书生效至今2个月,没有超过期限。

离婚 2018-08-16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
  • 租赁合同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租赁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房屋合租租赁合同,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如果中间产生纠纷或者是一方毁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但前提是要看房屋合租租赁合同的内容有没有跟法律相抵触。
  • 《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第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第六,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此,只有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才可以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即提前中止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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