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04.01.10我进入该公司,试用期三个月满后我和公司签了份劳动合同,有效期为2004.01.01到2004.12.31,其中合同工资栏没有明确列明月薪。(但我实际拿工资明晰如下:岗位工资1140,工龄2,奖金1158,书报费100,洗礼费100,应发工资2500,扣公积金150,养老金144,医保36,失保18,会费4,所得税89.8,实发工资2058.20)同年我结婚并怀有身孕,因合同期满公司在2005.3月初和我续签了份劳动合同,但其中工资栏却写明月薪为1200(我看了工资单公司把我的岗位工资降到了840,奖金降到了158,其余不变,实发工资为848)。当初我签合同的时候只认为是劳动合同的延续,并没有认同月薪,但我确实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名(2份合同中我的工种并没有变,仍然是**操作)

合同纠纷 2018-08-16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会跟琦签订合同。如果担心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就应该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资料,进出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 需要交纳社保,公积金到 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所以,校长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进行劳动调解,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成可以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