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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非常感谢您及时给予我解答.这也充分表现出您的职业道德,您是一个可信赖的人.  由于我咨询时的心情不太好,发出贴子后并没有好好看过,所以您看不懂"她"指的是谁.我主要咨询的问题也没有发达清楚.  是这样的,我已经请律师打遗产纠纷案.但在开庭后,被告提出她是94方案的共有房产人.法官暂停这个案子,让她(继父的女儿)先确权上诉,等确认后再继续打遗产官司.我的律师说这是另一起案子,我们(母亲)作为被告,需要另请律师.也就是说再请他打仍要收费的.但他认为94方案被告是产权人之一,那么被告应该先确认三分之一的产权.我想如果是这样的话,请了律师也是输,到底请不请,我仍在考虑.如果说有胜诉的可能.我是想请一位懂房产的律师(因为我请的律师他根本不懂得94方案,故在法庭上感到突然,我们很被动).  房产证上是继父的名字.我母亲是85年结婚的,94年公房买下产权房,当时有他女儿的户口(空挂户口),2000年他女儿因动迁户口才迁出.  您问的第三个问题,老头是副处级抗战时老干部.按政策可分配到90平米住房,当时我母亲结婚,区老干部局为此分配一套虹桥路房子(公房),01年时,可买下房产权,我母亲为此还到单位盖章(用我母亲工龄).但现在才知道,那套房子在01年已是继父儿子的名字了.所以继父在多张遗嘱中没有提到我母亲现在的住房给儿子,但每张上都说给她女儿,让我母亲居住.

综合法律 2018-08-16 14: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或者协商分割   大儿子和老人共同生活,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配遗产   无法协商的,可以在被告居住地或者遗产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如果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那么即使一方没有登记名字,该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如果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视为赠与,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结婚房子名字写谁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好,如果担心日后纠纷,可以签订相关的财产协议。

  • 您好!父亲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您们无权干涉。但是,您的父亲没有权利任意处分您们母亲的遗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说6年前老人将拆迁款赠与二儿子,由于您母亲还健在,他们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们的财产,因此并无不妥,您们不能再对该拆迁款主张权利。
    现在的关键主要在于您母亲去世后的遗产问题。您母亲去世后,她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1/2,这一部分由您的父亲和其余的2儿3女平均分配,您提及您父亲将所有的财产单独处分,这是不允许的。
    但是,您们也无权要求平分属于父亲的存款份额,因为财产是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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