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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这个厂做了三个多月了。现在辞工不批。而且这个厂又不按什么劳动法

劳动纠纷 2019-10-02 15: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劳动者提前3天通
    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的合同解除合同权,3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用人单位是否找到人解体与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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