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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怎样才能证明婚前另一方的借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无共同举债合意呢

离婚 2019-10-09 06: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就你的情况而言开庭时应提供债主与你丈夫明确约定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的证据,替你丈夫还了部分钱的担保人也对你提起诉讼,你仍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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