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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给别人担保了贷款,20万现在到期了没还,我的存款在我姐名下,留的我的手机号,有影响吗

离婚 2019-10-05 08: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时效,担保人应该已免除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同时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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