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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赠提前几年就写好了可是受遗赠人在最后一个人死后才知道的,那么接受遗赠应该在哪个时段接受

继承 2019-10-12 06: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被继承人死亡之时,遗嘱生效,即遗赠生效。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五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遗赠不需要专门办理登记手续,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下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申办遗赠公证的事项。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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