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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十岁男主以谈恋爱为由和16岁少女同居,该少女有精神疾病,并将其洗脑,这算是诱拐未成年少女吗?

刑事辩护 2019-10-08 12: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因此,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知识和智力发展正常的,都是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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