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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3月11日出借十万元给XX人至今未还,这期间一直讨债未果,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9-27 12: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讨债,指主要为委托人或机构如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进行讨债活动。即为讨债公司,另一个较为文雅的称呼为帐务催收、信用管理、资产管理公司等,台湾的一些征信社亦有讨债的服务。这些活动不一定是合法进行的;但由于举证困难及政府无意监管或监督不力等原因,因此,这些机构仍然存在,而且还有不少新的公司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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