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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们做的校园招标工程是专项资金。学校私自挪用专项资金。校方违约了四个月工程款。 校方什么行为我们做的校园招标工程是专项资金。学校私自挪用专项资金。校方违约了四个月工程款。校方什么行为

综合法律 2019-10-11 17: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照《招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如果招标人(业主)单方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履行合同约定,则构成违约,可以要求业主承担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具体需要看招投标文件鸡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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