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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意外去世了,在哪个家里我和孩子的使用的东西,我能带走吗?可以立案打官司吗?若是可以需要多少钱的费用呢?我能带走吗?可以立案打官司吗?若是可以需要多少钱的费用呢?

刑事辩护 2019-10-14 05: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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