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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a老板打工,a又把我介绍给b,给b干了三个多月活,一共3万多,最后b说我干的活不值3万,不给钱,该怎么办!我给a老板打工,a又把我介绍给b,一共3万多,不给钱,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0-14 01: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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