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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商人来我家收购黄花菜,我们的黄花菜是存放在二楼,由于每包黄花菜重量有50多斤有好几包!考虑到从二楼搬到楼下太麻烦 商人就建议我们直接从阳台扔到楼下,我爸当时也没想太多就同意了,当时就跟商人一起抬着黄花菜往楼下丢!但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妈妈从家里出来刚好被丢下的黄花菜砸伤,导致背脊椎骨错位伤势严重,现在就医疗费用发生争执,商人只愿出1000元就不再继续赔偿(因为丢黄花菜我爸也参与了),但是医疗费用远远不够 就八天已经花费了六千,医院说要住院三个月,我就想咨询下这个收购黄花菜的商人应该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费用上商人应该怎么赔偿才合理?

劳动纠纷 2018-08-17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
    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通过鉴定才能知道医院的责任,医院有过错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这种情况建议向物价部门或者卫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核查医院收费的合理性,以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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