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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半年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是吗?如果是这样那这半年内的生活费男方是不是有义务承担那,如果男方不承担生活费怎么办?引产半年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是吗?是不是有义务承担那,如果男方不承担生活费怎么办?

离婚 2019-10-08 23: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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