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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经营的不是很好。让我们这个部门。待岗回家。给我们发放。一类最低标准工资的75%这样对吗?我们公司。经营的不是很好。让我们这个部门。待岗回家。给我们发放。一类最低标准工资的75%这样对吗?

劳动纠纷 2019-10-01 22: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应当等于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少缴社保费,责任应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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