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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私人老板打工,因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脚扭伤骨裂不能上班。到医院去看打石膏休息两月,现在让老板给医药费和生活费她不想给我给私人老板打工,到医院去看打石膏休息两月,现在让老板给医药费和生活费她不想给

劳动纠纷 2019-10-25 1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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