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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防盗门属于共用设施,物业公司有维修养护的职责和义务,小区楼宇单元防盗门已坏两年至今未修,以此业主可以拒交物业服务费吗?物业公司有维修养护的职责和义务,小区楼宇单元防盗门已坏两年至今未修,以此业主可以拒交物业服务费吗?

房产纠纷 2019-10-11 1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按产业性质属于服务性行业,其基本出发点是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们对生活需求的变化,运用先进的维修养护技术和现代管理科学知识、环境生态科学知识,借助经济手段来管理物业,为业主、住户以及居民提供所需要的全方位、都层次的服务。 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尽责任则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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