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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十周岁在学校跑,被一起跑的同学拌倒,导致手臂骨折,请问我们自己承担什么责任,那个同学承担什么责任,学校承担什么责任?导致手臂骨折,请问我们自己承担什么责任,那个同学承担什么责任,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19-10-04 09: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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