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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注明房产赠与儿子〈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男女双方债务债权各自承担。如果一方因债务问题被诉讼到法院,法院是否有权处置该房产离婚协议上注明房产赠与儿子〈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男女双方债务债权各自承担。如果一方因债务问题被诉讼到法院,是否有权处置该房产

离婚 2019-10-14 10: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同样可以主张抵消。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主张抵销,并没有禁止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进行抵销,所以当事人同样可以主张抵销已超诉讼时效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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