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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离婚的,离婚房子都赠予女儿的。房子按揭的,抚养权归男方,房贷按1/3还,判决书我和他都有居住权,请问我可以起诉重新分配房产吗2014离婚的,离婚房子都赠予女儿的。房子按揭的,抚养权归男方,请问我可以起诉重新分配房产吗

离婚 2019-10-12 07: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
    《新婚姻释三》第五条: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的分割: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六条: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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