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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临街门店,现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是商铺,如今要办土地分割换不动产证,但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怎么办,需要补交出让金差价吗?我买了一临街门店,现已办理房产证,但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需要补交出让金差价吗?

房产纠纷 2019-10-17 16: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施行后,旧的土地证、房产证依旧有效,不受任何影响,只有在发生变更或者主动提出申请换证才需要变成不动产权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77号)的要求,要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确保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
    在新的证书公布前申请登记的,继续发放旧版证书;新的证书公布后申请登记的,发放新版证书,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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